前天下午一名箱式货车司机受朋友委托,开着车载着几名民工在前往深圳搬家地点途中,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民工死亡。近日,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对这名司机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判决其犯交通肇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。
2013年3月6日下午,司机秦某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载着6名民工,从龙岗区场中路前往坪山新区某酒店为朋友搬家。因天气闷热,坐在车后厢的民工王某等人要求不要关紧车厢门。但是,当车行驶上中山北路时,由于颠簸,车厢左侧后门被甩开,导致民工蔡某(51岁)摔出车外,当场死亡。车辆技术检验分析报告认为,该小货车的灯光系统、制动系统不合格;经交通事故认定,秦某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,蔡某无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,秦某与蔡某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,先行赔偿8万元。蔡某家属对秦某的行为表示谅解,书面请求司法机关对吴某从宽处理,最终秦某获刑9个月,缓刑1年。深圳快冶搬家公司呼吁各位司机朋友,这就是小看后车厢门开关的最终结果,大家都要引以为戒。